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琵琶山片区调蓄及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11SZ-******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有限公司。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琵琶山片区调蓄及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与襄水交汇处以西,南临襄水,北临东方社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与襄水交汇处以西约250m位置,现状为绿化用地,南临襄水,北临东方社区。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万立方米调蓄池1座,新建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一体化快速净化设施1套,对老琵琶山泵站出水管道进行改造并新建出水高位井,新建DN400调蓄池出水管道,新建DN800一体化快速净化设施进出水管道,新建配套附属用房、场地道路、景观绿化等内容。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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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调蓄池、进出水管道、一体化快速净化设施、进出场道路、附属用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结构、电气、自控及仪表、技术经济共计五个专业初步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集、项目概算书等成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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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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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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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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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经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提供的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通过相关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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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3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完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5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②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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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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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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